為了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的意見》以及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安康市司法局聯合下發的《安康市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文件精神、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在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中的職能作用,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訴訟權利,切實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促進司法公正。
近期,寧陜縣司法局積極主動與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看守所進行銜接和溝通,在已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礎上進行了規范化建設,懸掛了全省統一規格的標牌和制度,配備了必要的辦公設施,設立了指引標識,并放置有法律援助格式文書以及相關業務介紹資料。
為充分發揮法律援助便民服務職能作用,確保此項工作扎實有序的進行,一是將法律援助值班律師的工作紀律、工作職責、權利與義務、當日值班律師基本信息等內容統一上墻對外公示,接受監督;二是實行“專業化”律師輪流值班,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家屬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服務,保障依法及時獲得法律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依法治國和社會公平正義;三是縣司法局與縣人民法院建立了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互認制度,相互通報工作情況,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有效解決了弱勢群體“請不起律師,打不起官司”的困境,進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的綠色通道,發揮應援盡援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