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李文浩)近年來,嵐皋法院始終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態發展理念,立足審判執行主責主業,嚴厲打擊整治亂砍濫伐、亂捕濫殺、污染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不斷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服務能力,將生態保護宣傳貫穿日常工作,以實際行動爭做生態環境保護的捍衛者、守護者,以強烈的責任擔當為嵐皋綠色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為進一步發揮司法保障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作用,嵐皋法院結合縣域發展旅游經濟實際,創新在景區開展旅游服務,國慶節、“五一”黃金周等時間節點,法官干警便會進駐南宮山、楊家院子等重點景區,開設旅游服務點。通過在景區提供旅游司法服務,一方面宣傳涉旅糾紛化解、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了群眾法治意識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另一方面矛盾糾紛就地高效化解,促進嵐皋旅游經濟發展,助力進一步升級旅游生態環境,為創建和諧美麗嵐皋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同時該院合理運用司法手段,預防打擊違法犯罪。當事人余某自制禁獵工具安放在其房屋的林地里,非法捕獲并宰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麂子一只,后被執法人員查獲。當事人馬某未持有有效檢疫證件、來源證明,私自攜帶三只畫眉鳥從嵐皋縣城運往安康市漢濱區家中飼養,在運輸途中被查獲。林業局對上述兩人做出罰款決定后,當事人并未及時繳納罰款,林業局便向嵐皋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到其家中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告知其行為存在的風險后果,對當事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普及了生態保護、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最終兩位當事人主動繳納了罰款。
嵐皋法院執行法官到當事人杜某某家中實地調查,免除其罰款,引導當事人樹立自覺保護生態環境的意識。
該院還融合情理,讓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當事人杜某某在市場上購買了麂子肉,在回家途中被執法人員查獲,林業局依法做出罰款決定,但杜某某并未按時繳納,林業局便向嵐皋法院申請執行,承辦法官到當事人家中送達法律文書時發現當事人身有殘疾且患多種疾病,與其母親靠低保金生活,于是便與當地村委會核實情況,確定情況屬實后,立即與林業局協調,最終當事人免繳了罰款。執行法官在告知其結果的過程中,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耐心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并聯合村委會確定其為本村“生態保護宣傳員”,讓其以實際行動保護美好生態環境。
每當植樹節來臨之際,該院干警便會穿上紅馬甲,上山開展植樹活動,在植樹過程中,干警們分工協作、默契配合,不僅增強了環保的意識和自身生態環境保護綜合服務能力,更是以自身實際行動為綠色生態建設貢獻一份力量。此外,該院結合鄉村振興、城市創建等中心工作,經常性組織干警們到包抓村、生態環境保護區環衛清掃,在清掃過程中,自覺充當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員,向群眾普及相關知識,引導其共同守護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