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清泉)為進一步夯實脫貧攻堅基礎,日前,白河縣委、縣政府下發了《白河縣2018年脫貧攻堅工作動員令》,以“六大行動”為抓手,強勢開啟脫貧攻堅春季攻勢,為2018年脫貧攻堅謀好局、開好頭、起好步。
產業扶貧行動,引導發展促增收。堅持因村制宜、因戶制宜、人業相適、適度規模的原則,圍繞戶戶有產業項目、人人有就業門路、個個收入能越線的目標,致力龍頭企業帶動、集體經濟引領、“三變”改革促進、群眾自強致富多措并舉,堅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在推行旅游扶貧、生態扶貧、電商扶貧的基礎上,按照一村一品、多村一品、長短結合的思路,采取長效產業與短期項目相結合的方法,培育重點突出、特色鮮明的產業體系。重點圍繞木瓜、魔芋、牡丹、畜牧養殖、炭基營養肥、石材、生態旅游、康養產業等八大產業,培育形成支撐貧困戶長遠增收致富的多元產業體系,積極培育經營主體,力爭實現每個貧困村擁有2-3家經營主體帶動貧困群眾就業增收。注重引導產業園區、合作組織、家庭農場、能人大戶帶動貧困戶脫貧,大力支持招商引業、返鄉創業、帶業回流,促推歸雁經濟發展。實現貧困村互助資金協會全覆蓋,引導貧困戶入股互助資金協會、市場主體,每村50萬元的互助資金,重點扶持貧困戶發展產業。
“兩房”建設行動,安全住房有保障。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完善“兩房建設”計劃,靈活運用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兜底保障住房、危房改造等政策,確保易地扶貧搬遷10235人,危房改造982戶任務全面完成。嚴格落實國家易地扶貧搬遷政策,嚴控建房面積、自籌資金和建房成本“三條紅線”指標,按照精準搬遷、精確施策、精細管理的“三精”管理要求,扎實抓好2018年易地扶貧搬遷及配套的路、電、水、訊、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切實把搬遷安置社區建設成為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務優良、文明祥和的新社區新家園,確保實現貧困群眾住房有保障。
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改善人居環境。按照“三年項目、一次謀劃、兩年完成”的原則,建立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持續推進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供給制”。2018年脫貧村項目9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他村項目全部開工,力爭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5月底前完成41個貧困村交通設施建設,啟動39個非貧困村124公里通組路建設,抓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和安保工程。全面啟動貧困村安全飲水工程,當年計劃脫貧村安全飲水項目8月底全部完成安全飲水、農村電力基礎設施建設、通訊網絡建設、農村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新民風建設行動,增強群眾獲得感。推進“誠孝儉勤和”新民風建設和“一約四會”制度貧困村全覆蓋,抓細抓實道德評議、移風易俗、文化傳播、文明創建、誠信建設、依法治理六大活動,深入開展“傳家訓、守家規、正家風”活動,強化家庭愛老敬老觀念,以家風建設正德樹人,狠剎“兩股歪風”,弘揚新風正氣,引導群眾革除陋習,增強貧困群眾自強自立的主體意識和信心志氣,確保“一年初見效、兩年大變樣、三年成新風”,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優良民風保障和社會思想基礎。堅持把“扶志、扶智、扶德、扶勤、扶技”貫穿脫貧攻堅全過程,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和總結推廣經驗,為脫貧攻堅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堅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三苦精神”,精心組織脫貧攻堅文藝創作,持續宣傳自強自主脫貧文化,讓勤勞致富、脫貧光榮成為廣大群眾的共同追求。
合力脫貧攻堅行動,為攻堅提供支撐。一是堅持黨管農村工作第一原則不動搖,始終把“三農”工作放在優先發展的地位,各鎮黨委書記、鎮長把主要工作、主要精力放到研究農業農村和脫貧攻堅工作上,建立起縣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縣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領導機制。二是著力建設全面過硬的“三農”隊伍。建好鎮、村兩支善于做農村工作的基層干部隊伍。凡是分到鄉鎮的年輕同志,放在農村基層、脫貧攻堅一線鍛煉,學習農村工作經驗,保證有足夠的后續力量來把農村工作做好。培育一支一支由新型農業市場主體、家庭農場、小微企業主、職業農民和活躍在城鄉的流通大軍、鄉土建設人才組成的隊伍,建設一支由鄉村醫生、農民科技人才、鄉土宣傳文化人才組成的熱心服務農村農業的專業技術干部隊伍,發揮他們的帶動作用。同時,進一步夯實責任,充實幫扶力量,縣委書記與全體縣級領導、“八辦兩組五保障”部門和各鎮黨委、政府簽訂了脫貧攻堅責任狀,向全縣發出脫貧攻堅動員令,要求新調整的幫扶部門和幫扶干部必須盡快深入村組、深入農戶家中開展工作,確保春季攻勢有聲勢、有效果。
強化作風建設行動,為脫貧保駕護航。堅持縣級領導聯鎮、包村包戶的工作機制,完善落實縣指揮部統一指揮、縣級領導全程推動、縣直部門傾力幫扶、鎮村組織認真落實、駐村工作隊盡職盡責、群眾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的工作機制,要求全體縣級領導駐村要和駐村工作隊員一道開展工作,獨自善于去發現和調研問題,要主持推動解決所聯村的問題,不要只掛名不干事。嚴格落實黨政同責、縣鎮同責、部門同責、督查同責、幫扶同責,堅持聯鎮縣級領導與鎮同責,縣級分管領導與部門同責,“八辦兩組”分管領導和部門一個責任,包村幫扶部門與鎮村同責的工作機制。同時,完善督查考核評估體系,改進考評和督查方式,強化日常督查考核結果的運用,把平時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不搞“一錘子買賣”。把各部門選派優秀干部擔任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作為衡量幫扶工作成效的重要條件,凡駐村幫扶工作出了問題幫扶部門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不稱職的要實施責任追究和組織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