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節期間,是我省很多城市一年中空氣污染最嚴重的一周。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稱,今年春節期間如遇不利污染物擴散的天氣條件,可采取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措施。
春節臨近,也將進入煙花爆竹消費旺季。為了減少對大氣的污染,我省通知要求,各市(區)要劃定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明確禁限放時間,按照煙花爆竹安全質量標準要求,確定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規格和品種,并提前對外進行公布。
通知還特別提到,要嚴格審批各類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合理控制煙花爆竹銷售網點,要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和污染物擴散條件,加強對空氣質量狀況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天氣條件,可臨時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擴大禁限放區域。
各地情況
西安:幼兒園醫院禁放
西安市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等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建成區(包括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態區、國際港務區、航天基地、灃東新城等),為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上述區域內從農歷除夕到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但不得在學校、幼兒園、醫院、影劇院、商場、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文物保護單位、革命舊址、林地、倉庫、加油站、液化氣站和其他易燃易爆場地及周邊安全距離以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咸陽:全城禁售禁燃放
據報道,咸陽市創建辦去年年底頒布禁售禁燃煙花爆竹令,提出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3月15日為“冬防”期間。在2015年3月15日(春節在內)之前,城區內不得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禁止審批任何焰火燃放活動,所有銷售煙花爆竹門店的《經營零售許可證》被安監部門暫扣。此舉旨在改善咸陽城區空氣質量。
寶雞:燃放煙花爆竹限時限地
寶雞市政府日前下發市區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規定市區八類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節可在其他區域燃放煙花爆竹,其余時間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規定的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八類地點包括:一、國家機關、部隊駐地、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二、車站、廣場、公園、停車場、商場、賓館酒店、影劇院、體育場館、網吧、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區域;三、城市道路、橋涵、過街天橋、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四、加油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加氣站、燃氣管網及其配套設施周邊區域;五、山林(臺塬)、倉庫、輸變電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及周邊區域;六、文物保護單位和旅游風景名勝區;七、居民住宅小區;八、經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園路、高新大道、東風路、金臺大道、大慶路、行政大道、陳倉大道西環路口至東門十字的沿街區域。
婚喪嫁娶活動可在指定地點少量燃放煙花爆竹。同時,通告規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后,嚴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