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首席記者趙蕾)天氣轉熱,公共建筑不執行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標準,且逾期不改者,最少將面臨萬元罰款。昨日,《陜西省節約能源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首次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對公共建筑空調溫度控制工作做出明確規定。
草案提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節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節能工作情況,監督、協調、推動節能工作,解決現實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同時,對在節能管理、節能科技研究推廣中取得顯著成績以及檢舉嚴重浪費能源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草案要求省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和統計部門應當定期公布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并建立平臺,對這些單位能耗實施在線監測。由縣以上統計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向社會公布能源消耗情況。草案規定,我省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凡是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項目審批、核準機關不得審批、核準,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