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劉九龍 鄺煜)日前,安康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明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的通知》,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政治監督,做到“六監督十嚴查”,對不落實疫情防控有關部署要求的,快查快結、頂格處理,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的,一律先停職再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通知》指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推動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積極督促各級黨組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有關要求上來,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緒和僥幸心理,嚴陣以待、嚴防死守,堵塞漏洞、防范風險,持續鞏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主體責任、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監督各級各部門黨組織是否高度重視,及時傳達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相關部署和工作要求;監督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是否加強領導、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是否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監督各級各部門是否周密安排部署,及時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防疫舉措;監督各級各部門在執行落實過程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過場等作風問題;監督各級各部門是否如實、及時、按要求通報和報告疫情;監督黨員干部是否存在歪曲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言論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要堅持“零容忍”的態度,嚴查對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陽奉陰違、無動于衷、貫徹不力等問題;嚴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擅離職守、推諉扯皮、消極應付等問題;嚴查履行主體責任、監管責任不到位,對公共場所的聚集性活動監管不力、防控要求落實不嚴格等問題;嚴查制造、傳播、散布涉及疫情防控的謠言和擅自發布未經核實的疫情防控相關信息等問題;嚴查瞞報、漏報、遲報和錯報、謊報疫情防控相關信息數據等問題;嚴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貪污、挪用、截留疫情防控款物等問題;嚴查干擾衛生部門、醫療機構正常工作秩序,干擾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公務,擾亂公共秩序等問題;嚴查從中高風險地區返鄉或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不及時、不如實向黨組織和疫情防控機構報告等問題;嚴查不配合或影響干擾疫情防控機構開展人員排查、健康申報、交通管制、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的問題;嚴查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違規組織、參與群體性聚會聚餐活動及其他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問題。
《通知》強調,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責任,抓好本縣區本部門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勇于監督,敢下硬茬,對不落實疫情防控有關部署要求的,既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監督責任,快查快結、頂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