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記者 董良軍 通訊員 馮文康)近日,我市出臺《關于加快建設安康高新金融服務聚集區的意見》,引導金融機構和地方性融資機構向高新區聚集,加快形成安康高新金融服務聚集區和金融改革創新示范區,助推超越發展。
《意見》提出,到2020年該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達到20家以上,保險業金融機構達到25家以上,證券公司營業機構超過10家,基本形成金融體系健全、場內場外市場發達、創新活躍急劇增強、支撐保障能力提升的金融服務聚集區,金融業增加值占全市金融業增加值40%,達到35億元以上。通過聚集區輻射帶動,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分別達到2000億元和1200億元,保費收入達到100億元以上,增加值由2015年末的28.7億元增加到90億元。
我市將按照統一規劃區域、實行點狀分布、建設金融街區的模式,重點抓好引進金融機構入駐和遷建、地方投融資機構培育、發展新型金融業態、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全力打造集金融、商貿、娛樂、旅游于一體,金融機構相對集中、現代服務業態齊全、商貿服務極度繁榮的金融服務聚集區。
市級財政將金融服務聚集區稅收留成部分全額返還,用于區域內機構管理和落實資金獎補,并在聚集區建設目標基本實現后,再給予一次性的獎勵補助。其中,對新引進金融機構建設總部的,給予100-200萬元的資金補助,設立辦事處、后臺服務中心和其他新型金融業態的,根據規模給予50-1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從城區遷建金融機構總部的,給予200-300萬元的資金補助,設立分支機構或者營業網點的,根據規模給予50-100萬元的資金補助;對政府投融資平臺和地方性融資機構建設總部的,根據規模給予50-100萬元的資金補助。
《意見》同時就新引進金融機構建設用地、辦公用房等政策支持予以明確。